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和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结合我市年度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安排,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企认定程序
企业登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进行注册登记,填报相关材料,网上提交并打印申报材料,报区市科技主管部门。经专家评审,综合审查(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市认定管理机构研究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颁发证书。
二、企业申报流程
1.企业注册
企业登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注册,激活账户后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下载。首先进行个人账号注册,注册成功后,用手机号(个人账号登录名)登录系统进行企业账号注册,企业账户激活的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
2.网上申报
企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凭帐号、密码登陆后,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附件1),包括“申请书封面”、“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近3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及“附件清单”。填写完成后打印并网上提交。同时,将全部申报材料上传至“青岛市科技计划管理平台”,平台开放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9点至2019年8月30日17点。
3.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将网上填写并打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带条形码),连同附件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其中至少有一份申报材料中专项审计报告须为原件),报送至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
4.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要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形式审查登记表》(附件2),连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一份(审计报告为原件)和区市汇总推荐函(可分批推荐)一并报送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
三、企业申报时间
企业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受理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至8月30日。
四、相关说明
1.2019年高企认定工作分二批进行评审和公示。6月30日前通过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形式审查、汇总、报送到市高企认定管理办公室的企业参加第一批评审;8月30日前通过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形式审查、汇总、报送的企业参加第二批评审。
2.申请企业要掌握好申报的时间节点,争取早申报早评审。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申报企业的形式审查、推荐和上报工作。
3.企业提供的研发费用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须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并附有审计机构的承诺书。
青岛市高企认定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科技局代章)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