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是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
其次,企业有专利也不一定得高分,需要分清有什么样的专利,专利分为Ⅰ类和Ⅱ类。“2016版高企工作指引”中明确表示,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在高企认定中,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同、类别不同,得分也是不一样的。仅看知识产权数量这一项指标,得分区间为0-8分,0项知识产权得分为0分、1-2项Ⅱ类知识产权得分为1-2分、3-4项Ⅱ类知识产权得分为3-4分、5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得分为5-6分、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得分为7-8分。当然,知识产权的获得方式不同,得分也不一样。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仅得1-3分,有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获得1-6分。
再次,需要知道自己手里的专利能不能用于高企认定。按Ⅰ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可以多次使用,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如果企业自己没有专利,需要通过转让等形式获取专利,须知道Ⅰ类专利转让前,在转让单位申报高企时用过,只要转让前这项专利不在高企有效期内,那么受让单位就可用。转让单位在高企存续期内,若将申报时的专利转让出去,会影响其高企资质,严格上会对其已享受的奖励及税收减免进行追回。
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另外,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是很多企业家想去做的一件事,不论从企业自身的角度还是从长远的考虑都是有利于企业长久的发展,如果你想了解更多请点击链接 http://www.seatone.cn/gaoq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