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标准化及认证认可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符合部分标准化项目和认证认可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可进行申报。其中,新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1万元补助。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标准化及认证认可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各项惠企政策全面落实,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助推“好品山东”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滨州市品牌培育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启动标准化、认证认可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资格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单位,均可申报。
2.受理项目为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符合要求的项目。
(二)申报项目
1.标准化项目。主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且在所有起草单位中排名位次前3位的;获得国家企业标准“领跑者”的。
2.认证认可项目。新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新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新获“泰山品质”认证。
二、申报时间
2022年4月15日至5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1.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滨州惠企通企业服务云平台”(https://www.bzhqt.com/)(以下简称“惠企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2.申报单位根据“惠企平台”中的《标准化项目资金补助申报指南》《滨州市新增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市级奖励(补助)申报指南》《新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市级奖励(补助)申报指南》《滨州市新获“泰山品质”认证市级奖励(补助)申报指南》在线填写、提交申请表,并根据要求上传申报项目证明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
3.各县级市场监管局初审、市市场监管局复审,报市财政部门终审拨付。
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项目申报资格。
附件:项目申报指南.rar
滨州市新增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市级奖励(补助)申报指南
申报对象 |
新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 | ||||
申报条件 |
申报单位应满足以下要求: 1.2021年初次(此前未认证过)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证书状态有效,对证书无效、暂停及认证机构被撤销的单位不予受理; 3.手册文件真实有效; 4.2021年以来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5.未列入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范围。 | ||||
奖励额度 |
给予1万元补助。 | ||||
项目类型 |
数据核校类。 | ||||
申报材料 |
申报系统上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原件原件、《“绿色门槛”承诺书》盖章扫描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电子版,以单位名称命名)压缩包。 | ||||
受理时间 |
2022年4月18日至 30日 | ||||
办事流程 |
1 |
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登陆滨州惠企通企业服务云平台(https://www.bzhqt.com/Home/IndexTwo),在线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 |||
2 |
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公示进展。对申报材料不满足要求的单位,3日内完成材料修改、补充,逾期不再受理。 | ||||
3 |
申报单位确认按提供的基本户账户收到奖补资金。 | ||||
政府内部流转流程 |
1 |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申报通知,并启动项目申报工作。 | |||
2 |
系统按照在线申报情况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转派在线审查任务。 | ||||
3 |
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自通知中明确的申报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提报市市场监管部门。市市场监管部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查,确定补贴项目和资金。 | ||||
4 |
通过审定的拟补贴项目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并向申报单位发送公示提醒。 | ||||
5 |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财政部门按流程拨付资金。 | ||||
咨询电话 |
滨城区市场监管局0543-3335175 |
沾化区市场监管局0543-7057930 |
邹平市市场监管局 0543-4358213 |
惠民县市场监管局 0543-5319956 | |
阳信县市场监管局0543-8195830 |
无棣县市场监管局0543-6325719 |
博兴县市场监管局 0543-2323958 |
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0543-3225557 | ||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0543-3160013 |
北海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0543-6585315 |
市市场监管局0543-81037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