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领导在第三届军民融合展览会上宣布实施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与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两证合一”,标志着准入门槛改变作风、简化程序的工作步入快车道。当前,"两证合一"审查工作正处于试行之中,部分单位已接受了现场审查,工作模式、流程、要求等方面正在持续探索、完善和规范,为减少大家对“两证合一”工作的疑惑,根据现场审查实战体验及调研情况,并结合大家的疑问进行了小结,与大家分享,供大家进行参考。
整改工作的流程及做法
受审查单位针对审查组发现不合格项、基本合格项、不符合项及改进建议,应开展后续整改策划、实施及有效性验证工作,相关流程及做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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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整改计划
(1)主管部门向各部门发放审查发现的不合格项、基本合格项、不符合项及改进建议。
(2)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沟通后,明确责任部门及计划节点,在确定计划节点时注意:军队专用装备承制单位整改期限不超过3个月,军选民用注册制装备承制单位整改期限不超过1个月,同时要预留出内部验证及重新整改的时间余量。
(3)主管部门制定整改计划并进行发放,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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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纠正
(1)责任部门依据审查组开具的《不合格项报告》、《基本合格项报告》、《不符合项报告》、《改进建议单》,对相关事实进行纠正,并记录纠正情况,有些事实已无法纠正,应将纠正措施执行后的情况作为纠正并予以记录。
(2)将纠正情况记录至《不合格项纠正措施表》、《基本合格项纠正措施表》、《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表》、《改进建议跟踪验证情况》。
注:《不合格项纠正措施表》、《基本合格项纠正措施表》可根据中国新时代认证中心《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表》进行调整生成,格式见附件1(在使用时,请根据问题类别,将表格中的“不合格项/基本合格项/不符合项”更改为"不合格项"、"基本合格项"、"不符合项");《改进建议跟踪验证情况》格式见附件2。
(3)对上述纠正情况提供相应证实材料。
(4)对产品质量有直接关系的整改,还应追溯提供相应的证实材料,例如,产品有关性能指标没经检验就出厂,测量设备失准并进行了产品检验,均应对已交付产品进行追溯。
3
原因分析
(1)责任部门针对审查发现的不合格项、基本合格项及不符合项,分析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
(2)将原因分析内容分别填写《不合格项纠正措施表》、《基本合格项纠正措施表》、《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表》。
注:改进建议不需进行原因分析及后续举一反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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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措施
(1)责任部门针对不合格项、基本合格项及不符合项原因分析结果,制定系统的纠正措施。
(2)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纠正措施。
(3)将纠正措施及纠正措施实施情况填写在纠正措施表中。
(4)若在整改规定的期限内纠正措施已完成,应提供已实施的证实材料;若纠正措施尚在实施中,应提供制定的纠正措施和计划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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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
(1)针对不合格项、基本合格项及不符合项,检查组织内其他部门或项目是否发生类似问题,要针对检查了哪些部门、项目,发现了什么问题,进行了怎样的纠正,或明确没有发生类似问题,进行记录。
(2)将举一反三情况填写在纠正措施表中。
(3)对举一反三情况提供相应证实材料。
注:举一反三是针对组织的所有部门或项目,不仅仅是不合格项、基本合格项及不符合项发生的部门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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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验证
(1)主管部门对不合格项、基本合格项、不符合项整改有效性组织验证,并将验证情况填写在纠正措施表中,并经受检查方验证人(一般为主管部门领导)、受检查方代表(一般为厂(所)、公司级领导)进行签署确认。验证内容包括:
A、不合格项、基本合格项、不符合项事实是否纠正?
B、不合格项、基本合格项、不符合项原因分析是否正确?
C、是否针对原因制定了纠正措施?
D、纠正措施是否完成?
(2)主管部门对改进建议整改有效性组织验证,并填写《改进建议跟踪验证情况》。
注:如果检查组要求受检查单位形成整改关闭情况报告,受检查单位就以公文形式(红头文件)形成整改关闭情况报告,针对纠正情况、纠正措施实施情况、举一反三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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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代表检查
(1)主管部门将不合格项/基本合格项/不符合项报告、纠正措施表、证明材料,《改进建议跟踪验证情况》,及整改关闭情况报告(如果检查组要求的话),报请军事代表。
(2)军事代表检查内容除包括上述6(1)内容外,还包括"需要说明的内容":
A、不符合项实施没有纠正,其原因为:
B、纠正措施尚未完成,请在下次监督审查时继续检查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
C、请在下次监督审查时验证纠正措施的有效性D、其他
(3)军事代表将检查意见填写至《不合格项/基本合格项/不符合项报告》、《改进建议跟踪验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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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组长整改验证
(1)军事代表检查合格后,主管部门将整改关闭情况报告、不合格项/基本合格项/不符合项报告、纠正措施表、证明材料,《改进建议跟踪验证情况》,及整改关闭情况报告(如果检查组要求的话),报请审查组长。
(2)审查组长对根据报送材料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如果审查组长要求进行现场验证,受审查单位需按要求进行安排。
(3)审查组长将检查意见填写至《不合格项/基本合格项/不符合项报告》、《改进建议跟踪验证情况》。
注:军队专用装备承制A类单位整改期限不超过3个月,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验证未达到合格要求的,视为审查未通过。
附件1:不合格项/基本合格项/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表
附件2:改进建议跟踪情况验证表
来源 | 军工资质苏小苏 华东融合装备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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