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O意为“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为了实现贸易便利化目标,构建海关与商界之间的伙伴关系,实现贸易安全与便利方面目标引入的管理制度。中国海关2014年12月1日正式引入中国并在2015年逐步推广实施。
AEO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中的核心制度。海关对于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管理良好的企业进行认可,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与通关优惠便利,实现互认后,AEO企业的货物在互认国家和地区通关可以享受便利化待遇,能有效降低企业港口、保险、物流等贸易成本,提升国际竞争力。
截止2022年6月6日,全国海关AEO认证企业共计4482家,山东省共计355家,占比7.92%。
山东省内海关AEO认证企业分布占比如下:
青岛关区共计270家,占比76.06%
青岛市115家,占比32.39%
烟台市48家,占比13.52%
威海市55家,占比15.49%
日照市12家,占比3.38%
济宁市19家,占比5.35%
临沂市9家,占比2.54%
菏泽市7家,占比1.97%
枣庄市5家,占比1.41%
济南关区共计85家,占比23.94%
济南市14家,占比3.94%
潍坊市24家,占比6.76%
淄博市17家,占比4.79%
泰安市4家,占比1.13%
聊城四7家,占比1.97%
德州市6家,占比1.69%
滨州市8家,占比2.25%
东营市5家,占比1.41%
数据来源于2022年6月6日,中国海关信用公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