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合同能源管理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一种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显著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用能单位和能耗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的运行成本。节能服务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专门的盈利性能源管理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
市场规范
针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规范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经发布《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的GB国家标准,已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同时,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起草的《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通则》国家标准,已于2011年12月通过审查,将实施,该技术通则主要是解决节能量的计算问题。
另外,针对过去几年合同能源管理发展存在的一些问题,正实施通过有经验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检测、审核节能量,防止结算出现纠纷,审核标准也在进一步出台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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